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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法官郁华


2017-04-13 来源:

 郁华,字曼陀,又字庆云,小名莲生,富阳人。自幼聪慧好学,十六岁在杭州考取了光绪已亥科府道试第一名,补博士弟子员;二十岁考取官费留学日本,系浙江省派遣留学生的首批一百人之一,先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师范科,继而进法政大学专修法律。毕业归国后历任京师审判庭、北京大理院推事,兼司法储才馆、朝阳大学教授,沈阳最高法院刑庭庭长。“九一八”事变前夕,日寇威逼利诱郁华,要他为日本侵略者服务,他通过皇姑屯附近农民的帮助,化装逃进关内。1932年他调到上海,任公共租界内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并兼任东吴、法政等大学教授,著有《刑法总则》、《判例》等专作。抗战开始,日军侵占上海,而租界法权仍属中国,当时政治斗争尖锐复杂,郁华坚持司法尊严和民族利益,利用自己所处的特殊地位,在自己权力所及的范围内,站在爱国主义立场上主持正义,积极帮助一些爱国进步人士。如田汉和阳翰笙被捕时,他就帮助他们脱险;廖承志入狱后,宋庆龄、何香凝委托律师唐鸣时去找他,他就尽力使廖承志获释出狱。因此,有人说:“达夫先生……同情革命,富有正义感,在三十年代的腥风血雨的岁月里,曾通过他的在法院工作的哥哥郁曼陀,着实营救了不少共产党同志。”(李剑华:《缅怀郁达夫先生》)与此同时,他对民族败类严惩不贷。沪江大学校长刘湛恩因积极从事抗日爱国活动,上海沦陷后最先遭敌伪暗杀,刘湛恩之予刘光华说: “我曾亲睹郁华庭长不顾自身安危,当庭痛斥被现场群众捕获的刺客曾某,并判以极刑,其高风亮节,秉公执法确实令人佩服。”由于郁华坚拒敌伪之诱胁,不为所屈,遂于1939年11月23日被敌伪特务机关暗杀于上海寓所门前,成为我国司法界抗日战争期间为国捐躯的第一人,牺牲时年仅五十六岁。1952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批准郁华为革命烈士。

    郁华身为法官,但一生喜爱书画诗文。他酷爱家乡山水,在工作之余常吟诗作厕,藉以陶冶情操,抒发爱国热忱,身后刊有《静远堂诗画集》和《郁曼陀陈碧岑诗抄》。柳亚子评郁曼陀的诗是“鹏举冲冠之作,文山正气之歌”。早年在日本留学时,他曾在报刊发表67首《东京竹枝词》,被传诵一时,得到日本汉诗泰斗森槐南的高度评价。又曾参加清末爱国诗人组成之“南社”,与柳亚子先生等共同以文章气节为当世倡导。他善画中国山水,曾与名画家汤定之、余越园等组织画会。在上海时,由于胞弟郁达夫的关系,他与鲁迅、田汉、阳翰缝等左翼文化人均有交往。郁曼陀诗画造诣颇深,他的文学修养和绘画艺术,曾给日后成为著名作家的他的胞弟郁达夫和成为著名画家的他的长女郁风以很深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