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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完成全区村(居)民委员会选举


2017-04-25 来源:

区村(社)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24日晚11时,全区村(居)民委员会选举顺利完成。从3月27日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以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先后完成了选民登记、自荐人报名、推选村民代表、资格审查、竞职演说、集体“亮相”、投票选举等程序,4月21日至4月24日为村(居)民委员会正式选举投票时间。

从选举结果来看,276个行政村中,有257个行政村实现一次选举成功,其他行政村通过另行选举圆满完成换届。全区共选出村委会成员824人,平均年龄42.4周岁。村主任平均年龄45.1周岁。新进村委会班子304人,其中后备干部123人,占40.5%。

15021名村民代表中,党员占51.2%,女性代表占35.9%

区换届办有关负责人说,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区、乡镇(街道)坚持党性强化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牢牢把握换届工作主动权。督促村(社)党组织书记切实负责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将村(社)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并签订责任状。如渔山乡党委与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签订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军令状”,对换届工作不力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予以约谈告诫、通报批评处理。创新工作机制,实行村民代表候选人预审机制,明确村民代表中党员占50%以上、妇女不少于1/3的比例要求。建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派员指导本小组村民代表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的工作制度,有效保证了党组织对村民代表会议的领导。本次选出的15021名村民代表中,党员有7690名,占51.2%,女性代表有5389名,占35.9%。

实现“选人当干部”到“选人干事”,20名自荐人自动放弃参选

换届过程中,突出把好选人关,强化红线意识、协商意识,切实提高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的综合素质,为推进村级组织事业发展夯实基础。针对村委会参选人,坚持“五不得”“十不能”任职资格条件,严格开展报名人员资格联审,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红线之外。在全区1626名村委会参选人中,有14人因对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拒不执行、受治安处理等问题未通过资格审查;针对村民代表,创新设置15条倡导性资格条件,有效提高村民代表素质能力。
    组织各村自荐人与新一届村民代表集中见面,由村民代表围绕村级事业发展等问题,要求自荐人重点阐述工作思路与想法,借助村民代表的视角,做好自荐人的甄别筛选工作,实现“选人当干部”到“选人干事”的理念转变。全区共有20名自荐人因解答情况不佳,自动放弃参选。

24小时畅通信访渠道,严肃认真抓好选风选纪

突出抓好选风选纪,坚持疏堵结合,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社会氛围。区换届办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建立信访小组值班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保障信访渠道24小时畅通,集全区群众之力,共同监督换届选举全过程。截至目前,已接待来电、来信、来访181人次,均在5日内给予回应,确保了换届选举期间没有发生重大群体事件。建立健全选风选纪分析研判机制,由区换届办主任牵头,组织信访接待和贿选查处组成员每周召开例会,对信访内容进行分类研判,并统一协调相关机构作出及时处理。
由各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带领“组团联村”成员开展驻村指导,深入搜集民意、排摸选情。投票日前几日,乡镇干部驻夜值守,利用晚上时间注重从离任村干部、老党员及在外乡贤等多种渠道进一步了解掌握选情,引导村民积极参加选举,确保整个选举风清气正。
此外,依托全媒体平台,通过滚动字幕、专刊专栏、动漫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九严禁”“十不准”纪律。换届办加大对贿选和破坏选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村级党组织换届中发现的贿选、诬告等恶劣行为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