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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基层党风廉政巡察工作会议召开


2017-05-16 来源:

为切实落实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巡察工作正式启动。计划在三年时间里,通过交叉巡察、指定巡察对象等方式,对全区317个行政村、社区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全覆盖巡察。

5月15日上午,全区基层党风廉政巡察工作会议召开,为巡察工作的开展作全面动员和部署。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志明作动员讲话。


    根据三年全区村(社)巡察全覆盖要求,区纪委每年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明确巡察对象、巡察时间、巡察组、督导组人员等,按照计划部署开展巡察工作。昨天上午区纪委对相关巡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今年5-9月,巡察组将分5轮对首批102个村(社)开展进驻巡察。

    为什么要开展基层巡察
    当前,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区纪委书记胡志明列举了一组数据。2016年以来,富阳区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636件次,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353件,占全区信访总量的55.5%;全区共立案287件,涉及农村基层违纪的党员干部203件,占立案总量的70.7%,处理党员干部268人,其中村两委干部55人。
    “农村信访居高不下,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易发高发,基层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巡察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解决基层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能够起到固本清源的作用,是促进‘三看四态’转型的有力保障。”胡志明说,2016年我区基层党风廉政巡察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巡察共发现问题总数719个、提出建议416条、完善制度33项,挽回经济损失25.5万元,移交问题线索12条,组织处理21人、党政纪处分15人、通报曝光5起4人,通过巡察集中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从严治党从上而下,基层做得不到位,‘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不得到扎实的解决,从严治党就停留在路上。”胡志明说,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巡察,就是区纪委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巡察,将监督执纪问责的触角伸到基层,通过问题解决持续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基层巡察怎么开展
    巡察工作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政治体检”,作风建设的“综合会诊”。巡察对象为全区各行政村(社)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村(社)组织及其成员。主要对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党规、遵守党的六大纪律、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有关规定等情况进行巡察。
    区纪委已抽调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民政、农经、财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等熟悉财务、工程管理、农村工作的工作人员,组成21个基层党风廉政巡察组,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任组长,采取乡镇(街道)交叉、指定巡察对象方式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巡察。区纪委从委机关各室抽调人员组成6个督导组,由区纪委常委任督导组长,对各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巡察组将召开被巡察村(社)党风廉政巡察进驻大会、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巡察内容、时间和联系电话。通过受理来信举报、查阅账册、开展访谈、实地调查等,对被巡察村(社)近三年来的信访情况、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惠农政策和低保资金享受对象、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巡察期间,巡察组还将开展访谈活动,通过和不同身份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有针对性地了解情况,并通过实地走访群众,围绕巡察内容,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了解村(社)干部廉洁和作风情况。
    针对巡察组的纪律问题,动员会要求巡察组和督导组要按照规定职责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真实情况,不干预被巡察乡镇(街道)、村(社)的日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乡镇(街道)、村(社)的具体问题;不得隐瞒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得向被举报人透露反映者的情况和反映材料的内容;不得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的宴请、礼品以及其他消费娱乐活动等。


    巡察结果怎么运用
    巡察的目的,就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区委提出的“三看四态”转型升级。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巡察发现问题反馈给被巡察村(社)和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所在乡镇(街道)纪(工)要督促被巡察村(社)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各乡镇(街道)对被巡察村(社)落实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并通过强化建章立制,实现长效管理。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移送区纪委进行分类处理。

    “巡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决不能敷衍了事走过场。”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巡察组巡察情况将纳入巡察组工作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日常考核内容。整改情况纳入被巡察村(社)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对反馈问题未按要求整改,或因整改不力发生越级访、重复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进行扣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