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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将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


2017-11-10 来源:

11月9日上午,全区召开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区领导张霖、孙洁、赵志军、王洪光参加。

 

会议明确,今年12月15日起,除涉及公共服务类的保留车辆外,其他电动三(四)轮车在全区所有县道以上等级公路和主城区禁止上路。

 

主城区禁行范围为东至大桥路、北渠路;南至龙浦东路、花坞路、鹳山路、富春街、江滨西大道、依江路;西至望波街、鹿山大道、西环路、横凉亭路、西环北路;北至北环路、樟岩路。(禁行区域包含上述路段及合围范围内)。

 

其他乡镇(街道)也将划定相应的禁行区域,禁行区域的具体范围也将另行公告。

 

专项整治工作将分成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集中整治(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5日)、长效管理(2018年1月15日起)三个阶段进行。通过整治,在全区范围内梯次推进禁止未登记注册的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路行驶,并采取严格规范、逐步淘汰的方式,对涉及公共服务类的车辆按照“五统一”要求合理确定数量规范管理。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霖说,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是缓解交通“两难”、优化城区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紧扣工作目标,平稳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摸清底数,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研究确定排查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快速、准确地完成排查摸底工作。要严格执法,统一标准、统一程序,做到规范、文明、理性、公平执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要长效管理,始终保持常态严管态势,做到整治不彻底决不收兵。要加强宣传,不断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按步骤、分波次、全方位做好舆论引导和整治宣传工作,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会上,副区长、公安富阳分局局长赵志军作工作部署,区整治办、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