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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富阳全面实行污水费全额征收
2017-12-08 来源:
从2018年1月1日起,11个乡镇的自来水用户有一笔费用要增加了。根据区发改局《关于调整富阳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富发改价费〔2016〕136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富阳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实行全额征收,统一调整至0.95元/吨。
居民每月缴纳的水费,包括自来水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两部分。一直以来,富阳居民生活污水处理价格远低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为了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社会节约用水意识、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从而减少水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适当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文件要求,“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
2016年,富阳综合考虑了国家价格改革要求、污水处理公司运营成本、周边地区收费标准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分步调整富阳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富春街道等7个乡镇(街道)已经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额征收居民用户生活污水处理费。2018年1月1日起,此前实行半额征收的场口镇、常安镇、环山乡、里山镇、渔山乡、新登镇、胥口镇、渌渚镇、万市镇、永昌镇、春建乡等11个乡镇,污水处理费也统一调整至0.9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