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席协会联系方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富阳最新动态

明年领导干部离任将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2017-12-13 来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标志着一项全新的、经常性的审计制度正式建立,2018年起由审计试点进入到全面推开阶段。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审计机关应当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针对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分别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这一概念后,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浙江湖州市、湖南娄底市、贵州赤水市、陕西延安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此后,北京市怀柔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又被列入试点。

  2016年3月9日,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实施意见》,试点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干部任职前后包括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状况。晒出自然资源“家底”,算好地方“自然资源账”,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作为省级层面试点,去年丽水市、杭州市桐庐县、衢州市开化县也启动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又在杭州市萧山区和丽水市云和县继续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

  省审计厅近日发布消息称,去年,省审计厅在桐庐县、开化县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以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地区主要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变化为基础,以其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重点审计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揭示存在问题,依法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