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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2018-01-02 来源: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18年1月2日进驻区委政法委,集中巡察时间为期1个月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精神,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特别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等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特别是查找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情况;
4.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情况;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6.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举报电话:18906503812,受理时间:1月2日—2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信箱:
1.邮政信箱:富阳区富春街道花坞北路7号(邮编:311400);
2.电子邮箱:fyqwxc2z@163.com;
意见征求箱1个,设于区政府3号楼五楼公告栏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