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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道路运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再升级


2018-01-23 来源:富阳新闻网

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富阳道路运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再升级,成立6个道路专项整治小分队,实现全区路域环境监测与检查全覆盖。
 

  建立6个道路专项整治小分队

  1月16日下午,区综巡办召集区交通局、公安富阳分局、各小分队驻地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召开全区道路专项整治小分队工作会议。副区长王洪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建立富春、银湖、东洲、江南、场口和新登6个片区的整治小分队,尽快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落实办公场所与车辆装备;要加强源头管理,加大运输企业车辆排查力度,严格治理企业、码头等生产乱象;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实行跨部门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1月18日中午,副区长王洪光带队实地检查了320国道凤凰山监测站、银湖分队驻地,并对整治小分队如何选址、如何理顺运行机制等进行现场指导。

  跨部门协作实现监管全覆盖

  “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区“道路运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筹划组织、区综巡办牵头实施,其下设6个小分队。每支小分队有5名成员,分别由路政、运管、交警、公安、城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区综巡办全面负责小分队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等。

  专项整治工作组重点负责全区超载超限、抛洒滴漏及道路污染等专项整治及源头治理,其下设各分队在所在区域办公,对辖区实施动态监控和检查,小分队采取固定和机动方式,确保全区范围全覆盖。

  道路巡查小分队发现车辆违法行为,便当即查处,进入联合执法流程,分别由查扣地点所在的路政、运管、交警、城管在限定工作日内依次依法进行处理。若发现违法车辆数量较多或特殊情况,则需移交属地路政、运管、交警、城管部门,无缝对接。

  根据违法车辆查清源头企业或建筑工程,由区综巡办启动交办、督办机制,责令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对源头企业或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整改,整改单位须在2个工作日反馈整改方案,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要求,同时进入“一巡多功能”考核机制。

  据了解,1月18日至22日,富春、银湖、东洲、江南、场口、新登6个整治小分队、8个巡查组共查扣74辆超载超限、污染道路车辆,追溯9家源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