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席协会联系方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委办局

土地使用权首次交易审批实行联合权调


2018-02-12 来源:

从2018年2月起,区国土分局行政许可科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打破科室壁垒,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划拨、出让和租赁)首次交易涉及房产交易的审批事项流程进行了重新设置。

 

今后,国有土地使用权首次交易涉及房产交易的,许可科和不动产交易中心在办理时联合外业权调,即许可科受理该事项后,通知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宗土地和房产权属进行联合调查,如通过审批,则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无须再单独进行权属调查。

 

按照原有审批模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含划拨、出让和租赁)首次交易须经区国土分局行政许可科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变更登记。在交易审批环节,行政许可科须对拟交易地块开发建设情况及土地权属进行外业调查,如涉及房产交易的,按照事项流程,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前,须再次对该宗土地内房产权属进行外业调查,而这一权属调查需7个工作日。这意味着,对该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设置后,可减少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