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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口镇严把“三关”,努力打造“阳光低保”
2018-04-18 来源:
实行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困难群众的重大举措,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上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努力,低保工作已经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但由于种种原因,极少数低保户含有“水分”,群众意见很大。为了服务好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场口镇严把“三关”,努力打造“阳光低保”。
首先把好申请关。场口镇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各类会议、微信、宣传单进行宣传,保证广大群众了解低保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各村低保申请采取个人申请、村两委会和网格长推荐申请人的办法,把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推荐出来。在申请过程中,要求各村做好解释工作,对明显符合条件和基本符合条件的困难户给予填表,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做好劝说工作。场口镇纪委十分注重对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把低保工作、信访情况列入对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内容。
其次严把初审关。低保工作开始前,首先了解申请对象家庭情况,重点了解家庭务工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交通工具等情况。在全区率先引入第三方核查制度,聘请广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对全镇低保申请户入户核查。入户调查不仅能对申请人自报情况和提供证明进行验证,同时也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审批结果。为此,在入户调查时,调查组坚持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初审时对申请对象分成三个等级,一类为明显符合,二类为基本符合,三类为不符合。
最后严控审核关。把确定低保对象作为关键一环。成立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杜绝优亲厚友现象发生。低保对象,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首先村召开低保评议会,由村两委会吸纳部份党员村民代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依照程序对入户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其次进行镇审核,实行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相关入户调查人员会审,确定保障金额,确保在低保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民主的立场,杜绝低保审核暗箱操作。镇审核后还需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区民政局审批,以此保证低保工作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