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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统计局“三要求”强化日常性统计稽查工作
2012-08-06 来源:信息中心
今年以来,富阳市局按照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坚持统计稽查与处理案件相结合,认真开展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专项统计稽查工作。近日,又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回顾总结上半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下半年工作思路,“三要求”强化日常性统计稽查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开展经常性统计稽查。今年统计稽查继续推行全员执法,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各科室按照《2012年统计稽查计划》,下半年按月制定稽查计划,确保全年任务完成。
二是规范检查,严格执法程序。要求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富阳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流程》要求开展统计稽查,按照检查程序,切实做到查前发通知,查时出证件,查后作结论。在稽查中必须事实清楚、程序须合法、证据确凿。稽查后,认真处理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依法立案查处。今年更加注重统计稽查的规范性,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稽查和事后整改,注重教育、指导与处罚的结合运用。
三是认真做好违法案件查处。 在统计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立案、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结案。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继续实行行政处罚事先约谈制,实现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服务型执法。根据《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开展统计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规范案卷文书档案,进一步夯实统计执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