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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1.78万家单位 享受社保费减免“红利”


2020-03-23 来源:

3月16日开始,杭州市正式启动社保费减免实施操作。据测算,本次杭州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富阳累计有1.78万家参保单位19.8万名参保人员在此次减免范围内,可减免各类社保费用约7.65亿元。

这些单位可享受社保费减免政策“红利”

纳入此次社保费减免的单位范围为:各类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2020年2月1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规定标准减征工伤保险费。

其中,大型企业减免标准为:2020年2月至4月所属期共3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当月应缴部分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6月所属期共5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单位当月应缴部分减半征收。

中小微企业减免标准为:2020年2月至6月所属期共5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当月应缴部分免征;2020年2月至6月所属期共5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的单位当月应缴部分减半征收。

另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属于社保费减免对象,减免标准参照大型企业执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属于社保费减免对象,减免标准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不属于减免对象;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属于此次社保费减免对象。

同时,此次纳入减免的社保费是指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减免。

减免额在申报时自动计算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减免操作从2020年3月16日正式开始。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当月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免。为避免增加缴费人员负担,顺利实施社保费减免,税务部门2020年2月应缴社保费的申报期延后至2020年3月16日至3月31日,申报程序和缴费基数方法不变,减免额在申报时自动计算并在当月单位应缴社保费中扣减。

为确保减免工作有序进行,单位需确保在3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完成2月的应缴社保费上网申报。4月至7月征收期,单位则需按日常正常申报时限(每月15日前)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不同类型企业,各险种社保费减免期不同

不同类型的企业,各险种社保费减免期不一样。其中,大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减半征收的减免期为2020年3月至5月,共3个月的征收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减半征收的减免期为2020年3月至7月,共5个月的征收期。

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免征的减免期为2020年3月至7月,共5个月的征收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减半征收的减免期为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共5个月的征收期。

这些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可申请社保费缓缴。

缓缴社保费即延期缴纳社保费,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上门申报社保费的,可在上门申报时一并申请。延期缴纳社保费需在每月申报时同时申请,每月申请延期缴纳只适用于当期已申报未缴款的社保费。

社保费减免期内,只要符合社保费缓缴条件,可以提出缓缴申请,是否已经申请缓缴、是否已经批准缓缴,都不影响社保费减免,社保费已减征的单位,如符合缓缴条件仍可以申请缓缴。

2月至6月社保费减免结束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仍存在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迟缓缴期限为2020年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减免、缓缴不影响基本养老金等待遇

社保费减免不影响基本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社保费减免期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额据实记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个人账户中应由单位缴费划入部分仍按规定标准从结余基金中划入。

另外,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的,缓缴期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缴费。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如果发现有参保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减免资质等问题的,请拨打12345热线举报或者向12366举报并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