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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查办涉野生动物违法案10起


2020-06-09 来源:

 日前,富阳发布《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首次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为有效遏制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从本月起,凡在禁猎区、禁猎期内,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的特殊情形外,禁止任何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通告》明确在全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气枪、改造的射钉枪、毒药、麻醉药、炸药、排铳、铁夹(野兔夹)、吊杠、猎套、地枪(地弓)、张网(粘网)、弹弓、弩、电网、电击或电子诱捕器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进行猎捕;禁止采用夜间照明、红外成像、激光瞄准等辅助设备、歼灭性围猎(围网、哄赶)、火攻、烟熏、挖洞、陷阱、捡蛋、捣巢、仿鸟鸣、其他电子及生物技术诱捕、设笼诱捕等方法猎捕。

  

  《通告》规定在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区及其迁徙洄游通道、主要生息繁衍区域内,禁止从事污染环境的项目建设、倾倒固体废弃物、制造噪音、使用有害物质和捣毁巢、穴、洞等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和生存条件的活动。如果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或者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其栖息地环境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 、区检察院等各有关单位加大力度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行为。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公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我区各部门第一时间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协作,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共同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合力。截至目前已检查相关场所75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200余人次,查办涉野生动物违法行政、刑事案件10起,处罚涉事人员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