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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公安局2012“平安反光行动”启动


2012-08-17 来源:信息中心

    富阳新闻网讯(记者 包健 通讯员 骆苏平)8月15日晚上,富阳市公安局2012“平安反光行动”在秦望广场启动,在现场司机代表,市民代表和交警代表都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作了发言,市交警部门向市民免费发放了5000份车贴反光膜,并向市民演示如何将反光膜贴到电动车上。此外还有9.5万份反光膜等待市民领取。


交警向市民发放反光膜


可将反光膜贴在红圈位置内(前后各一片)

    市民表示,会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对电动车“增光”、“反光”效果,并自觉做到遵章守法,文明减速,安全出行。

    交警表示,在非机动车上贴上反光膜,使其在夜间有反光效果,反光距离可达200米,这样就更容易被其他车辆发现,相对不贴的车安全性就会高很多。
 

    反光膜以信封包装的形式发放,一封内有4片,可贴两辆电动车。

市民领取怎么领取9.5万份反光膜

发放地点:
    1、交警城区中队一楼内勤窗口 联系电话:63321126
    2、交警大源中队一楼内勤窗口 联系电话:63553868
    3、交警场口中队一楼内勤窗口 联系电话:63561999
    4、交警新登中队违法处理窗口 联系电话:63252571
    5、交警龙羊中队一楼内勤窗口 联系电话:63261169
    6、交警公路巡逻一中队(高桥)内勤窗口 联系电话:63595018
    7、非机动车管理所(兴达路19号) 联系电话:63319998
发放要求:富阳常居人口以及外来富阳务工人员,凭有效证件可以到定点发放点,登记后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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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观看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经发展成为我市广大群众出行的一项主要交通工具,但同时交通安全隐患也十分突出。从客观上来看,“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速度过快,刹车性能不好,一旦发生情况很难紧急有效制动。同时,车辆本身缺乏夜间前置照明及尾部安全警示灯,在夜间行驶车体反光不明显,容易造成后车追尾;从主观上来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心存侥幸,随意闯红灯、变车道、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导致交通事故多发。2010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上报事故313起,占事故总数的29%,死亡71人,占死亡总数的30%。不仅如此,电动自行车由于无法参加保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很难妥善处理,一些电动车主因在事故中负主要以上责任直接导致个人承担较大经济损失。

     为此,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广大车主必须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在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对电动车体“增光”、“反光”效果的基础上,自觉做到遵章守法,文明减速,安全出行,并坚决做到以下具体行车要求:

     一、交通路口行车规定。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遵守“红灯停,绿灯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即绕中心点大转弯);4、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5、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二、各行其道规定。非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不得随意变更车道和转弯。

     三、严禁超速超员规定。非机动车辆必须在确保安全的20码速度内行驶,并不得违法载人。

     四、夜间通行规定。积极主动在电动车车体尾部等张贴“反光条”,着白色、黄色、澄色等夜间反光明显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