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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满意为标杆 全面推进岗位创先争优


2011-08-28 来源:富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我中心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建设“平安富阳、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维稳格局,积极为弱势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坚持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的双提升,以“应援尽援,应援近援”为工作基础,群众满意度为标杆,全面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2010年,我中心被评为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集体。

 在这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中心通过认真自查,深刻的反思,在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岗位风险点,一是要不断完善制度规避可能造成的工作风险;二是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规避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三是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管力度规避可能造成管理风险。围绕这些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结合工作重心,扎扎实实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网络组织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服务能力

我中心先后在市工、青、妇、残、民、信访、劳动、消协、盲童学校、第二劳教所等弱势群体相对集中与援助工作关系密切的维权团体及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方便基层困难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援助,在全市25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指导思想,又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补充,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将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外来农民工等弱势人群的维权纳入工作职责;基本达到了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极大地方便了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

此外,我们还十分重视队伍建设,对与业务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对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及网络单位成员进行继续教育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已组织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十一个批次,参加培训人员达400余人次,通过学习和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把好“四个”关口,建立以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核心的制度规范。

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机制,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我中心严把申请、受理、指派、案件承办四个关口,针对四个关口分别重新完善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窗口值班制,杜绝群众办事四难现象;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健全,案件旁听、定期回访抽查制度化。

同时,完善案件承办的各项制度,从案件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一是受理告知制度;二是办案汇报制度;三是实行质量跟踪制度;四是案件旁听回访制度;要求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援助结束,将案卷整理后统一标准装订交由中心统一归档保管,承办人员的费用补助在案卷归档后支付,实行一案一卷,一案一跟踪,避免了办案“走程序,走过场”,确保援助案件的质量。

中心办公场所悬挂统一标志,把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程序和工作流程公示上墙;工作人员姓名、照片、职务、工作去向公示上墙;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三个推进为工作切入点,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一是推进司法所法、工作站律援助工作,工作重心下移至司法所、工作站;推进刑事案件的覆盖面,从应当辩护,拓展到可以指定辩护,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力度;三是推进政府指定法律援助工作,为政府解难。近年来,我市信访部门受理各类涉法信访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这类矛盾纠纷如不及时加以正确处理,信访人往往会采取过激行为,容易造成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我中心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完善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组织律师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参与市领导接待来信来访和下乡接访群众,今年我中心承办领导指示,信访、街道、劳动、法院等部门联动的四起集体案件,解决了200多人次的矛盾和纠纷,最后通过司法途径把这些案件顺利了结,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降低门槛 创新服务模式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突出对“三农”案件、和残疾人、下岗工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对象的援助。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就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降低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优先解决工资拖欠、因工致残、致死等劳务纠纷。我们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不再实体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针对农民工劳资纠纷案件剧增的情况,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下乡、进社区活动,组织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和农民工集中的工伤鉴定场所等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维权、五一劳动节、助残日等特殊的日子,在人流集中的广场开展法律咨询和现场受理法律援助,发放《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卡》、《法律知识简明读本》等多种资料7000余册。在全市农村设置法律援助、12348联系标识牌,提供法律援助信息;深入每个村庄、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法律援助宣传面,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截止7月底,我中心共受理指派案件545件,其中民事案件490件,刑事案件55件,接待法律咨询1671人次。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有力地推进了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下一步我中心将邀请评议代表、案件当事人对我中心在服务过程的各个环节评头论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又好又快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