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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推出十条禁令 让干部职工“照镜子”
2013-07-09 来源:
近日,市供电局制订下发作风建设“十条禁令”, 要求全局职工对照中央八项规定,整肃作风、强化纪律,结合目前出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照一照“为民务实清廉”的镜子。
此次“十条禁令”由该局面向全局职工征求意见、各部门汇总上报、局领导班子多次讨论修改后出台,涵盖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违反招投标规定、严禁收受好处、严禁私揽工程、严禁私自处理废旧物资、严禁违规收费、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赌博行为、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反劳动纪律十项内容。与禁令同步颁布的还有相关执行准则、处罚和问责条款。
该局纪委负责人表示,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就是面镜子,时时处处提醒干部员工严格自律、遵章守纪,要勤奋敬业、扎实工作,把“十条禁令”转化为“十自觉”、“十严守”,比思想、比作风,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此次“十条禁令”由该局面向全局职工征求意见、各部门汇总上报、局领导班子多次讨论修改后出台,涵盖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违反招投标规定、严禁收受好处、严禁私揽工程、严禁私自处理废旧物资、严禁违规收费、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赌博行为、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反劳动纪律十项内容。与禁令同步颁布的还有相关执行准则、处罚和问责条款。
该局纪委负责人表示,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就是面镜子,时时处处提醒干部员工严格自律、遵章守纪,要勤奋敬业、扎实工作,把“十条禁令”转化为“十自觉”、“十严守”,比思想、比作风,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