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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医保定点药店实行“记分制”
2013-09-10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行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打造“阳光医药”,富阳市借鉴“驾驶证”管理办法,出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记分管理办法》,对全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实行“记分制”管理。
一是细化违规情形。办法共对未校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卡)、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18种违规行为进行细化明确,各种违规行为对应不同的记分标准。
二是量化记分考核。药店在一个记分年度内记分累计达6分的,将被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后每增加1分,暂停期限延长1个月。累计扣分达12分将被直接取消医保定点服务资格,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定点。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市社保中心将通过对药店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检查、医保第三方服务监控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监管。同时,向全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63123919,如群众发现药店有违规行为的,可拨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