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委办局
富阳市建立“清洁城乡”财政补助制度
2013-11-06 来源:
一是每个行政村按300人—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5—10户设一只垃圾桶,每个自然村建一个垃圾收集房的要求,2013年市财政按农村常住户籍人口每人2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统筹提取乡镇街道2013年度专项业务经费每人10元。
二是从2014年开始,乡镇(街道)按照新一轮调整乡镇(街道)财政体制的要求,从专项业务费中每年安排不少于每人20元资金用于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和管理。
三是市级财政按农村常住户籍人口每人每年40元的标准安排村级长效保洁补助资金;按农村常住户籍人口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安排乡镇(街道)公共区域及沿线长效保洁补助资金,并由乡镇(街道)统一安排使用。
四是加大年度评比考核制度。根据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的实际保洁成效和年度考核情况,对达到“清洁乡村”工作考核要求和对达到道路和河道长效保洁要求的乡镇(街道)行政村,核拨长效保洁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