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席协会联系方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委办局

我市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2013-11-14 来源:

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近日,我市对四类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程序进行简化,实行直接登记。

一、直接登记的范围。主要是四类社会组织,分别是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

二、直接登记的程序。上述四类社会组织申请成立登记,各项材料均由市民政局直接审查,不再需要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其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涉及社会组织主体资格的行政审批行为,也按照直接登记的要求办理。登记流程的简化,从真正意义上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松绑”,社会组织不用挂靠业务主管部门也可以申请成立。

三、直接登记的后续管理。直接登记主要是简化注册登记环节的前置审批,不涉及后续服务管理过程中部门职责分工的调整,有关部门仍要按职能分工做好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工作。社会组织经核准登记后,市民政局将许可文书统一抄送相关的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应及时将成立和变动情况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备案,接受业务指导,争取支持和帮助。此前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其后续的服务管理仍按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