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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实施“以奖代补”新机制调解成功率达99.37%


2013-11-14 来源:

今年来,富阳市司法局实施“以奖代补”新机制,有效推动了调解队伍素质的提高、调解工作制度的完善、调解工作效能的提升,使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调解率高、成功率高、工作积极性高的可喜局面。截至目前,富阳市各调解组织共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129件,调解成功8078件,成功率达99.37%

一、提高标准促热情。“以奖代补”新机制将矛盾纠纷分为简单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矛盾纠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四种类型进行奖励,奖励标准由原来的2050100元提升为3080200400元,并且与警民联调分开计奖。对案情特别复杂调处难度特别大的矛盾纠纷予以“一案一议”的奖励,奖励额度为每件500元至3000元不等,有效激发了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提高调解技能的热情。今年来,富阳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重大矛盾纠纷698起,成功率96.42%,其中成功调解重特大疑难矛盾纠纷142起,涉及协议金8967.34万元。

二、扩大范围稳队伍。“以奖代补”新机制的奖励对象除包含全市范围内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乡镇(街道)警民联调工作室外,首次将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纳入“以奖代补”范畴。对聘用的1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报酬实行以考定补制度,由“定额补助”和“考核定奖”两部分组成。进一步保障了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吸收更多的专家人才到专职人民调解队伍中来。

三、健全机制抓规范。健全“以奖代补”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对四类矛盾纠纷在调解程序和文书制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切实做到“小事调解目录化、常事调解协议化、大事调解案卷化”。对相关证据材料和台账资料审核进一步严格,对虚报骗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虚报骗领的资金外,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促使全市403个委会和调解组织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了全市1464名调解员规范调解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