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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五老”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
2013-12-16 来源:
日前,市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关工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的实施意见》,由市关工委推荐的王韶国、陈蓥华、沈桂根、彭观友、蒋本德、魏美珍、柴金根、孙珍娟等8人成为富阳首批“合适成年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案件诉讼”是指当未成年人触犯法律,被提起刑事案件诉讼,又联系不到其监护人的情况下,合适成年人可以到庭,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维护其合法权利,并当庭予以关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