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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已成为明珠法律服务所的一大亮点
2014-01-07 来源:
今天收到富阳市明珠法律服务所转来的一份信息简报,简报说2013年12月14日,明珠所邀请了富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院长赵宪华同志到所里指导讲解有关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办案技能。学习采取提问方式进行,由与会学习者就劳动争议案件中不太清楚的概念和问题向赵院长进行提问,赵院长再对所提问题一一进行解答。简报说通过这次学习,全所执业人员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思路更加清晰,办案技能得到了提高。
在我们的记忆里,明珠所组织这样的学习已不止一次,每周六上午的全所学习成为铁打的纪律制度,几年来,无论刮风下雨、寒来暑往,集中学习成为全所执业人员共同的学习习惯。正如所里总结的那样,“几年的坚持学习,全所理论水平得到提高,办案技能得到了增强,同志间的关系更加和谐融洽,在这样的集体中工作、生活、学习,心情更舒畅、工作更有劲,事业更发展,是学习把大家的心聚得更拢,是学习让大家不忙于事务,思想不庸俗落后,学习成为发展事业、成就理想的助推器”。
自2011年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形式变更以后,学习推动着基层法律服务所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走在了杭州各区(县)市前列,2013年5家法律服务所创收突破700万元,年增长58%,这一成绩正是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奋进的结果,但我们不能自满,我们与同行大哥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一要自省,自省才能后勇;二要向善,向善才有未来。
最后,我们用伟人的一句话与全体同仁共勉:为学之道,先博而后约,先中而后西,先普通而后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