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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宴席”消费要多留几个心眼


2014-01-16 来源:

        近期,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连续处理了两起“宴席”消费申诉,均为在办“宴席”过程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针对常见的“宴席”消费纠纷,分局提醒消费者加强警惕,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种是酒店菜品质量数量产生的纠纷。消费者要多留几个心眼,一定要与酒店方签订书面协议,确定时间、场地和详细的菜单,尤其是价格较高的菜品的具体品种,同时就餐时看看酒席中的菜肴是否按照协议中所定的那样,酒席后保留好付款发票。

        第二种是订金退还与否问题。要区分开“定金”与“订金”。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通常违约是要没收定金或者返还双倍定金的;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在实践中往往还是可以退还的。

        第三种是酒店另行规定的收费项目。一些酒店音响、视频设备是另外收费的,并不包含在宴席的费用中,消费者要与酒店方提前协商好使用事宜、避免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