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6日起,根据市民政局通知要求及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有关规定,新登镇开展了城镇居民低保救助对象集中审验工作。对到期22户城镇低保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复核,通过宣传发动、发放审验通知、受理申请资料、入户调查、邻里了解、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录入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公示、上报审批、建档等相关工作。经复核,取消城镇低保对象1户1人,续保变更21户33人,新增城镇低保2户5人,新增城镇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1户。全镇现有城镇低保对象23户38人,月救助金额12661元,月人均补差333元。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具体工作上尽最大努力为低保对象做好服务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