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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首创“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机制实现“三统一”
2014-04-16 来源:
为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有效推进富阳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富阳市司法局积极探索规范普法经费项目的设立和开支,首创“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机制,确保普法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发挥最大效益。
一是统一项目,大幅提升普法经费。设立一个政府专项,名称为“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资金。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依普资源整合、普法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普法阵地建设、新媒体开发运用、普法资料编印以及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推进队伍建设等方面。专项设立后,普法经费由2013年的70万元大幅提升至300万元。
二是统一分配,科学提高资金效益。该市各机关单位根据普法宣传任务和部门年度工作向该市依普办提出各部门普法教育经费计划及资金需求,经该市财政局和市依普办、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审核后提出工作项目总计划,经法定程序确定经费分配方案,把原来由各部门独立组织、单独确定的法律宣传规模、范围、层次和经费统一起来,由市依普办统一掌握情况、统一分配经费,从基础根源上凝聚普法合力,深化“大普法”格局。
三是统一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制定《富阳市普法教育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的内容、使用和审核以及预算的确定,并进行绩效考核。其中,绩效考核由市依普办、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列支的经费、实际执行的情况和取得的社会效益进行联合评估,作为年度普法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次年安排普法经费的依据,从制度上改变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注重形式而轻实效、有创新而无法落实的两难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