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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正风肃纪组开展“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2014-04-28 来源:
4月23日、24日,市正风肃纪组开展“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共对15个乡镇(街道)、14个市级机关、3个基层站所共32个单位进行暗访,并对两个乡镇(街道)不在岗人员进行电话检查。
检查发现,新登镇、万市镇、洞桥镇、住建局、城建集团、规划局、东洲街道、教育局、统计局、国土局、龙门镇、环山乡共12个单位14名工作人员违反“四条禁令”,主要问题包括违反规定在电脑和手机上玩游戏、看电影、网购,以及工作去向不明等。为此,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报,依据《富阳市效能问责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通报批评、告诫三个月或六个月不等的问责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各单位要做好自查自纠,对所有工作电脑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于4月30日前卸载游戏、炒股、交友、视频等娱乐软件。因工作需要保留的,由所在单位登记备案。如5月1日后在检查中仍发现工作电脑上安装娱乐软件,且没有在单位书面登记备案的,将视作违反“四条禁令”处理。
通报指出,“五一”临近,各单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内外通报,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做到节日期间“十个严禁”。
市纪委将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力度,每月开展不同专题、不定形式、不定路线的明查暗访活动。对屡教不改的人员将从重处理。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严格执行领导责任逐级追究制度。同一年内,同科室工作人员受告诫以上处理两人次及以上的,给予科室负责人告诫一次;分管领导所分管的工作人员受告诫以上处理4人次及以上的,给予分管领导告诫一次;整个机关(单位)所属的工作人员受告诫以上处理6人次及以上的,给予该机关(单位)主要领导告诫一次。
该负责人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针对“五一”等重点时节,分析查找节日期间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依法依纪查处,对于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群众如发现问题,可拨打市纪委监察局受理举报电话6339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