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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四突出四强化”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


2014-04-28 来源:

日前,富阳市依普办、富阳市经信局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富依普办〔20145号),对今年全市“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富阳市自2008年以来,按照“先试点、后逐步推广”的要求,不断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突出政府引导,强化创建保障。将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形成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大力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市依普办、市经信局和乡镇(街道)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区域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指导、服务;创建成功后颁发“诚信守法企业”证书和奖牌,并由市级媒体给予宣传,极大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突出普治并举,强化创建措施。在创建过程中,注重学用结合,通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和依法治理活动,着力引导企业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提高劳动者素质、协调劳动关系、建立救助体系,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截止目前,全市规上企业建有职工法制学校30家,超80家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六五”普法以来,累计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培训49场次,“企业法律顾问团”为700余家中小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2013年,我市还建立了富阳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三是突出动态考核,强化创建效果。严格按照企业自主申报、乡镇(街道)推荐,部门审核,社会公示、认定命名、复查复核的程序进行创建考核。对获得“诚信守法企业”称号的,实施动态管理,每两年组织一次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凡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自动取消其荣誉称号。

四是突出典型示范,强化创建质量。从创建企业中选择典型,并及时宣传推广他们的典型经验,用榜样的力量推动全盘工作,进而促进创建工作的向更高层次发展。如金富春集团每年组织民工返乡遵纪守法宣传,富春江集团每月发布《法务之窗》杂志,正大控股集团法务律师长期接受职工法律咨询和宣传,这些做法都为其他创建企业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