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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6月1日起施行
2014-04-29 来源: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6月1日起施行
日前,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经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正式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结合杭州实际,在渔业资源定期调查、增殖放流期间渔政管理、外来水生生物管控、垂钓管理、禁止的捕捞方式、捕捞许可证效力终止、捕捞作业人员准入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规定。《规定》的公布实施将在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日前,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经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正式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结合杭州实际,在渔业资源定期调查、增殖放流期间渔政管理、外来水生生物管控、垂钓管理、禁止的捕捞方式、捕捞许可证效力终止、捕捞作业人员准入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规定。《规定》的公布实施将在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