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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总工会出台特困职工救助管理办法
2012-02-11 来源:总工会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加大对特困职工的帮扶救助力度,富阳市总工会出台了《富阳市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发放管理办法》。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了三个问题:一、《救助证》发放对象是:从全市“春风行动”中各基层工会上报并录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中,初选出特别困难的职工,报富阳市总工会审核确定。现全市有特困职工家庭24户。二、救助证实行一年一审的动态管理,即“24”不是个固定不变的数字,而是根据上报的实际情况具体增减。对当年已实现脱贫脱困的职工家庭收回《救助证》,对新增的特困职工家庭发放《救助证》,这样就保证了真正困难的职工家庭能享受到这项帮扶政策。三、特困职工家庭的生活补助标准从原先的300元每月每户提高到450元每月每户。
富阳市总工会以帮扶救助职工为己任,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设立了“困难职工解困救助基金”。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富阳市总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救助在形式上不段创新,帮扶救助范围和力度也进一步加大。2011年,富阳市总工会建立健全职工维权三级帮扶体系,通过这一体系:救助特困职工家庭24户,救助金额8.64万;“急、难、险救助”90人,救助金额 24.1万元;“金秋助学”救助223人,金额47.3万元;夏季“送清凉”慰问特困户24户,金额3.12万元;“爱心透析”专项救助10户,金额3.9万元;冬送温暖春节慰问943人,金额90.34万元;困难劳模救助18人,金额4.2万元,合计金额11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