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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粮食收购政策出台 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2014-08-06 来源:
近日,我市出台2014年度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一、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格。2014年我市早籼稻谷(三等,下同)、中晚籼稻谷、晚粳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
二、继续实行粮食奖补政策。继续开展“订单粮食”工作,对签订“订单粮食”农户交售的早籼稻谷、中晚籼稻谷、晚粳稻谷、甬优系列杂交晚稻,给予每50公斤16元的政府价外补贴和4元的烘干费用补贴;在此基础上,对按合同要求完成交售数量的,再分别给予14元、9元、9元、9元的政府奖励。继续开展省外粮源基地建设,对省外基地“订单粮食”,用于市级储备粮轮换的,给予每50公斤2元的政府奖励政策。
三、继续开展为农优质服务。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订单签订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让种粮农户吃上“定心丸”。探索开展粮食收购“一站式”机械化服务,方便农户售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