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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2013年廉租住房完成实物配租工作
2014-08-15 来源:
8月14日下午,富阳市2013年廉租住房完成实物配租工作,在市公证处现场监督下,共有15户符合准入资格的低收入家庭参加选房。
去年12月,2013年廉租住房开始接受申请,共有28户家庭报名,经市房管处、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民政局低收入核定中心联合审核,共有19户家庭符合准入资格,其中实物配租15户,租金补贴4户。
市住建局住保办有关负责人说,这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共有17套,其中1套位于春秋北路,16套位于香槟路,总建筑面积834.55平方米,使用面积669.6平方米。配租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总保障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且不高于50平方米,租金按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即持《低保证》或《特困证》的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5元;其他低收入家庭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超过配租标准部分的使用面积按现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每平方米2.2元)缴纳房租。
该负责人说,符合配租条件的廉租住房配租对象通过抽签形式进行一次性选房。选房结束后,配租家庭凭《配租通知书》与市房管处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廉租住房租赁手续,领取廉租住房钥匙。
近年来,富阳市廉租住房已累计保障543户,其中实物配租家庭245户。目前,全市在保家庭286户,其中实物配租231户,富阳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现了应保尽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