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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建设为手段提升三支队伍工作合力


2014-08-14 来源:

近年来,富阳市司法局立足辖区现状及工作需求,狠抓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先后组建起以社区矫正执法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为主体的“三支队伍”,同时,以“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建设为手段,着力于提升三支队伍工作合力,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者专业化建设

一是配齐社区矫正执法者队伍。市司法局矫正科及14个直属司法所各配备1-3名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建立由司法所长、司法行政专职人员组成的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确保日常监管教育正常开展。二是塑造执法者队伍良好形象。市司法局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要求执法者佩戴徽章、持证上岗,以增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以“公正执法、规范履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执法者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促进执法规范,提升工作形象。三是优化执法者队伍知识层面。鼓励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司法、心理咨询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多元化培养综合型人才,目前已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1名,三级心理咨询师4名。

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者职业化建设

一是充实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实施多元化人才选拔,坚持“公开招考、定岗竞争、择优入围”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备法律、教育、计算机等专业知识背景的优秀人才。目前已有18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被分派到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建立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管理,市司法局制定社区矫正专职聘用人员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以百分制为标准,采取平时抽查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及效能进行全面考评。三是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为激发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队伍监督管理,市司法局确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绩效奖金制、末位淘汰制和“一票否决”事项,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三、推进社区矫正志愿者社会化建设

一是壮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吸收村社干部、大学生村官、律师等社会力量,组建一支逾400人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同时发挥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二是实行志愿者分类管理。市司法局依托全市302个村(社区)帮教工作站,以村社干部为主体,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储备库,并根据参与矫正工作的时间、空间、程度等因素实行分类管理,对不适宜继续担任志愿者的人员及时进行更换、调整,确保志愿者队伍的稳定性。三是抓好志愿者业务培训。积极与各成校联系,采取阶段式、分片开班的形式,将培训课堂从城区延伸到农村,筛选优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建讲师团,为社区矫正志愿者与专职工作人员一同授课。今年以来已举办三期培训班,为201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和37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供了优质生动、实务性强的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