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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推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014-08-19 来源:
为促进项目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项目稳步实施、平安推进。近日,我市出台《富阳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了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范围:一是易发生社会不稳定问题,出现邻避现象的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戒毒中心、殡葬火化场所等重大项目;二是列入负面清单范围内关系生态安全、高能耗、高污染、产能相对过剩或落后的重大产业项目;三是涉及拆迁房屋100户以上或占用耕地面积超10公顷的项目;四是在项目审批前发生过较大规模集访、群访等群体性事件的项目;五是其他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论证由项目行政主管单位或所在地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市发改局应暂缓或不予项目审批、核准。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