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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知:中秋国庆严禁公款送节礼
2014-08-22 来源:
中秋、国庆将至,市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坚决防止用公款送月饼、违规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分析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创新监督手段,树立问题导向,注重正风肃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主动发力,主动发现,快速反应,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查快办。
相关链接:市纪委公布“双节”违规举报电话及网站
为严格正风肃纪,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市纪委在公布举报电话63396666的基础上,还在“富春廉政网”(http://jjwx.fuyang.gov.cn/)和“富阳新闻网”(http://www.fynews.com.cn/)开辟“双节”投诉专栏。今日起,市民可通过以上方式监督举报违纪违规行为。
市纪委出台“十不准”治“四风”
为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还出台了《富阳市整治酒局牌局问题“十不准”》。
“十不准”是指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提供各类烟酒;同城(富春街道辖区内)一律不准安排公务用餐;下基层工作时一律不准接受宴请和夜宵,接受土特产等礼品;一律不准借干部调整、岗位变动等名义用公款安排宴请和聚餐;一律不准使用高消费餐饮场所,或者在企事业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大吃大喝;一律不准参与带有色情、迷信、赌博等性质的活动;上班时间、工作日午休和公务出差期间一律不准参与打牌、打麻将等活动;一律不准聚众酗酒,更不得酒后驾车、酒后滋事;一律不得出入私人和企业会所、不得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一律不准借过节、生日、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或借机敛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