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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领导到法律服务所检查指导工作
2012-03-07 来源:市司法局
童锦彬指出,法律服务所从过去多种体制统一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制法律服务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所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大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发展意义,将带来基层法律服务所发展管理要求上的大变革,她标志着法律服务所将同律师事务所一样步入规范快速发展正轨;同律师事务所一样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要求;同律师事务所一样具有明确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地位;同律师事务所一样具有明确的法律责任主体和明晰的权利义务要求。法律服务所要抓住此次难得的良好发展机遇,迎难而上,积极适应服务所新体制的需要,要按照党中央、浙江省、杭州市对法律服务所的建设要求,建章立制,规范建所,在规范下求生存、谋发展。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加强学习,加强规范诚信执业行为要求和养成,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法律服务执业形象,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童锦彬强调,法律服务所要始终保持正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方向,忠实履行四个维护法律神圣职责,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完成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作用。当前和近阶段时间,要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号召,积极做好法律服务中小企业工作,要充公发挥法律防范规避企业经营风险的有效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内外经济大环境变化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真诚地帮助中小企业化危为机,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克服时艰,走出困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顺利发展,成为富阳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
郎晓明强调,法律服务所变更组织形式后,今年重点工作就是要抓规范发展、抓制度建设,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各所主任、合伙人要发挥管理人作用,履行合伙人管理职责,要严格执行收案、收费、指派等三统一制度,要严格公章、公函使用登记管理,各所要在现有条件基础上,加强服务场所透明度、整洁度、舒适度经营建设,充实优化办公室小环境和场所大环境法律文化元素氛围,增强为民服务亲切感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信任度,把法律服务所办成服务人民群众的“满意窗口”。(公证律师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