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席协会联系方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委办局

富阳市资源税征收管理实行新政策


2014-09-11 来源:

910起,富阳市调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经测算资源税新政策实行后,该市每年将增加资源税收入6500万元左右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对资源的调节作用,根据省政府对资源税征收政策调整的精神,富阳市从以下五方面入手,调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一是对开采石灰石和建筑用石的,继续实行在炸药销售环节委托预征资源税的办法,预征标准调整为每公斤炸药预征资源税18元。二是对开采新开征资源税的方解石的,实行在炸药销售环节委托预征资源税的办法,预征标准为每公斤炸药预征资源税8元。三是对采挖新开征资源税的建筑用砂的,在水利部门富春江黄砂采挖权拍卖时,按每一次拍卖的可采挖量,按每吨3元的税率标准预征资源税。四是明确对开采其他未能实行预征资源税矿产品的,由纳税人按实际开采(销售)量及适用税率自行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五是建立资源税清算制度,对所有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无论是自行申报还是委托代征,都要求在每年的1月底前对一年度资源税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清算,并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在3月底前办理好清算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