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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社区(村)今后只能盖22类章
2014-09-25 来源:
亲属证明、婚育证明、个人收入证明、房产证丢失证明……不少社区被迫开具五花八门的证明,并且盖章,这些超出职责和能力的事情,深深地困扰着社区。昨日,记者从全市社区(村)减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富阳将着力解决社区(村)机构牌子多、工作任务多、考核评比多等“三多”问题,社区(村)今后只能盖22类章。市领导吴玉凤、尤匡领参加会议。
4个“一律”为社区减负
早在2006年,富阳市委就出台《富阳市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进社区申报准入制(试行)》,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部分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认识模糊,把社区(村)当作下属单位来部署工作,把工作落实到基层理解为把任务交给社区,把属地管理理解为社区管理。
据介绍,富阳城区社区拥有常规性工作和专项工作等各类大小事务共170余项。根据杭州市民政局的有关数据统计:去年社区(村)各类台账达125本之多,实际盖章证明事项约有50多项,需要填报信息的网络普遍有20多条,最多达38条,很多内容需要重复报送不同网络平台。目前,每个社区工作人员不足10人,要完成这么多事情,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很多事情都是敷衍了事,并没有达到既定工作目标。
按照杭州要求,在整治社区(村)“三多”问题过程中,机构牌子、考核评比、台账管理、盖章管理必须做到4个“一律”:村和社区分别允许悬挂5块牌子,其他组织机构牌子一律取消,并于9月底前完成清理;保留和谐(文明、平安)社区(村)考核外,其他对社区(村)各类单项考核检查评比一律取消;保留居民(村民)基本信息等基础台账以及日常工作相关原始记录外,其他纸质台账一律取消;除法律法规赋予或规定、社区(村)职责范围内、社区(村)有能力承担并为居民提供方便服务的盖章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盖印。
不得将工作转嫁给社区
市委办、市府办近日联合下发深入整治社区(村)“牌子多”等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要严格工作事项进社区(村)准入制度、规范社区(村)组织机构挂牌、考核检查评比、工作台账管理、盖章证明事项。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单位要对已落实到社区(村)但未被准入的工作事项做好职能整合和清理工作,不得擅自以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将工作责任转嫁到社区。
通知指出,社区(村)“牌子多”等问题的整治工作由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列入市综合目标考评,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定期对市级机关各单位和有关乡镇(街道)进社区(村)工作事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通报,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
市委副书记吴玉凤在全市社区(村)减负工作会议上说,推动社区减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需要,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需要,是社区工作提速增效的需要。社区减负后,社区工作者就有更多时间回归主业,深入居民、贴近居民、服务居民,因地制宜地开展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在做好主业中密切与居民群众的联系、增进与居民群众的感情、赢得居民群众的信任,从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记者 徐时松)
22项盖章证明事项
●流动人员发展党员政审
●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出入边境表格证明盖章
●农村农业户口迁移
●农户分户申请
●收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在家死亡证明
●社会救助证明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
●医疗保险异地人员证明
●农村农户建房审批
●物业维修基金的申请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公示
●集体土地房屋回迁权属证明
●婚育情况相关证明
●养犬办理社区证明
●残疾人申请相关扶持和补助经费证明
●征兵政审盖章
●社区公共设施改造施工需要社区同意
●异地公民选民资格证明
●在校大学生家庭基本情况核实
●军人未婚妻政审社区证明
允许悬挂的牌子
社区:
社区党组织
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
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村社尚未分离的社区可增挂股份经济合作社牌子行政村:
村党组织
村民委员会
村经济(或股份经济)合作社
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