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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盯紧权力“最后一公里”
2014-10-15 来源:
今年以来,市纪委已查处新登镇马弓、五里桥、塔山村,湖源乡石龙村,春建乡徐家坞村等5个行政村的腐败“窝案”,共查处2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人。另有两名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5起村级腐败“窝案”中,5个村主要干部均涉案,其中3个村所有干部涉案(本报10月14日报道)。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官之际,富阳查处的5起村级腐败“窝案”,给人以警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注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外,切莫淡化或忽视最基层的村一级。管好权力“最后一公里”,阻止腐败在农村找到温床,这是必须重视的问题。
目前,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正在公布,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小官巨腐”。相关数据显示,在当前全国查处的基层违法违纪案件中,村干部腐败案占了70﹪以上,由村干部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和越级上访,已经占了农村信访总量的50﹪以上。
村官,顾名思义是村一级干部,是最基层的公务人员。别看官小,权力可不小。村级干部手中掌握着一些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权力,行使着村基层组织的一些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权、决定权和支配权。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口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相比“老虎”而言,基层干部的作风问题更容易引起老百姓的反感,吃拿卡要更是对老百姓赤裸裸的掠夺,一旦此类不正之风得不到遏制,便会大范围蔓延,积少成多,变本加厉,小贪成大贪,将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愈拉愈远。
要防止村级组织腐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重视源头建设,严格村干部选用标准;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村级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甚至一个人说了算;广泛宣传廉政知识,让村干部对法律、对制度有敬畏之心。
期望富阳正在进行的权力清单制度改革,能够打通“最后一公里”,在农村编织更加牢密的制度笼子,将村干部的各项权力牢牢关住,让村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公道正派地处理基层的各项工作,提高防腐拒变的“抵抗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