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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新政市财政补助额增250万元


2014-12-01 来源:

富阳市农村危旧房改造新政市财政补助额增250万元

今年以来,富阳市新出台《富阳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对新建、改建、修缮的住房,每平方米分别增加140元、80元、100元,市级财政补助总额增加近250万元。

《富阳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规定,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或因自然灾害(含火灾)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不能居住,或急需搬迁且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家庭,其具体救助标准为:新建住房每平方米补助500元;改(扩)建住房每平方米补助200元;修缮住房每平方米补助120元;置换住房每平方米补助300元。救助面积以救助对象实际在册农村人口数计算,1人户救助40平方米;2人户救助6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救助100平方米。

据统计,目前,富阳市已确定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救助对象200户,需补助资金880万余元,现已补助到位342.78万元,剩余补助资金将在年度验收结束后予以补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