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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


2015-01-04 来源: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富阳市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全市96%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清产核资、确权确股等程序,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这标志着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2014年10月20日全市深化农村确权赋权改革推进大会召开后,276个行政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全面启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改革,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指导意见,妥善解决1995年以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转非”回迁农村人员、挂靠落户农村人员、三峡移民等特殊人群的权益,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行政村在乡镇(街道)的领导下,成立宣传舆论(信访维稳)组、人口核查组、清产核资组及政策起草组四个工作小组,集中精力、时间、力量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各村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过程中,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意见,坚持“宽接收,广覆盖”,合理划分享受人群,有效保障各类人群切身利益,避免和化解各类矛盾,较为彻底地完成了股份制改革任务。

 

绝大多数行政村回迁村居民组的1995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口股”享受比例基本不低于60%,原籍是本村的“农转非”人员“人口股”享受比例基本不低于30%,原籍不在本村的非农户口(如居嫁农妇女、大学生配偶及子女等)人员的“人口股”享受比例基本达到20%,预留5%左右的预留股用于处置改制过程中或改革后的遗留问题。

 

此次改革中,相关部门单位共组织市镇村三级业务培训300余场,培训人数3000余人,发放指导手册和宣传资料10万余册;结合公安部门户口迁移五条新政,累计办理户口迁移人员达1.6万余人(主要以回迁大学生和“非迁非”落户农村居民组为主)。预计,1月底全市276个行政村将全部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力争两个月内完成各行政村股民股权证书发放等后续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