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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构建四大机制,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2015-02-05 来源:
一是建立领导协调机制。2011年,高规格召开了“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市长主持会议,市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参加会议;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有关单位党政正职为成员的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市24个乡镇街道、72个市级机关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全市上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2014年,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将“富阳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更名为“富阳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加强了对普法工作的领导。
二是明确目标责任机制。《规划》明确要求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制订了《富阳市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任务分解表》,对各部门的普法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每年,下发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各部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安排表,对全市普法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职责,细化了任务指标。
三是创新经费保障机制。2014年,在省、杭州市率先建立了“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制度,普法经费实现大幅增长。2014年富阳市普法经费为300万元,比2013年的70万元增长了3倍,比2011年的35万元增长了7倍多。该项制度被杭州市普法办评为“杭州市2014年—2015年重点普法项目”。2014年下半年,在对全市40家行政执法单位和群团组织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该项制度。
四是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将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级机关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的综治考核,完善考评体系。每年制定具体量化的考核细则,将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工作职责明确细化,为考核提供标准。发挥人大的考核检查职能,邀请人大督办检查,解决工作难点和实际问题。2013年,市人大组织调研组对全市“六五”普法情况《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并提出意见,进一步推动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
富阳市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