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席协会联系方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富阳最新动态

富阳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2015-03-02 来源:

上周六,富阳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指导意见正式出台,总体来说,今年的招生政策更加严格、更加透明,尤其是对于非学区生照顾就近入学的相关要求做了非常具体、明确的解释。由于政策涉及面广,这里梳理了一些受到较多关注的问题,邀请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予以解答。家有学龄儿童的父母长辈,下面这些问题你可能都会碰到,一起来看看。

 

此外,问答当中也透露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政策动向。例如:2017年起,父(母)城区工商营业执照、与城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均要求满两年以上;“无产权房”业主子女入学今年采取过渡办法,2016年起将取消过渡办法等等。因此,家有孩子明后年才上学的,也要早做打算。

 

■“无产权房”业主子女怎样入学?■招生对相关证件有哪些要求?■申请照顾就近入学条件有哪些?■富春八小何时招生?学区如何划分?

 

2015年富阳城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主要法律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二是《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具有本省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015年富阳城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人?

  答:2015年富阳城区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主要是指三类人:一是户籍在富阳城区的适龄儿童(即小学学区生。另初中学区生指户籍在富春街道和春建乡的适龄少年);二是符合条件申请照顾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此部分学生在招收学区生后尚有余额的前提下招收;三是符合国家政策给予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如父(母)持有《人才居住证》、《客商投资便捷卡》、《浙江省海外人才居住证》等证件的,父(母)为当年军转安置干部的适龄儿童、少年等。

 

2015年富阳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有何年龄要求?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2015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孩子到了上学年龄,但身体条件不适合上学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于富阳目前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可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2015年小学招生对象为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1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孩子到了上学年龄,但身体条件不适合上学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于富阳目前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可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小学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批准后延缓入学。

 

2015年城区中小学招生按怎样的序列进行?

  答:2015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继续沿用前几年的“分类报名、按序录取”的序列进行,总共有四个批次。

  当前三批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可按某一类别中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或其父(母)住房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三批中未被申请就读学校录取的,可调剂到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录取后尚有学额的学校。

  初中第四批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校。

  小学第四批因学额原因,在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能提供学额数的情况下,父(母)持有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均满两年以上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其余儿童由招生学校采用电脑摇号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015年招生对相关证件的办理年限有哪些要求?

  答: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居住情况以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其中户籍迁入、城区住房房产证取得截止日期均为2015年6月30日,住房房产证须为独立产权。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城区工商营业执照、与城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均要求满一年以上,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其中个转企可由市场监管局出具相关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均要求缴在我区,且最近一年为正常连续缴纳(不含各类补缴、转保等缴纳方式)。其中在2015年4月底前以个人名义缴纳的工商业主(即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自2015年5月1日起必须以与营业执照一致的企业或商店名义缴纳;在2015年4月底前交在区外且在各类连锁企业务工的人员,自2015年5月1日起必须在我区缴纳;持有城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的家长养老保险必须在劳动合同期间由合同签约单位缴纳。2017年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城区工商营业执照、与城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均要求满两年以上。

 

2015年,富阳城区公办小学申请照顾就近入学条件有哪些?

  答:2015年,富阳城区公办小学申请照顾就近入学主要有两批:

  一是具有富阳城区以外户籍(包括大青、三桥),且父(母)持有城区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可向父(母)住房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申请。

  二是富阳城区以外本市户籍(包括大青、三桥)、父(母)在城区务工或经商的适龄儿童,可向父(母)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地址或父(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申请。其中务工者须持有城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且具有该企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并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经商者须持有城区工商营业执照且仍在经营,同时具有该商店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达到规定年限,并在城区有固定住所。

 

富阳城区“无产权房”业主子女怎样入学?

  答:由于各种原因,富阳城区存在一定数量性质较复杂、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无法办理合法住房产权证的房产。考虑到这一实际,根据城区小学招生容量,经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讨论决定如下:

  该类房产业主子女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2015年对富阳城区以外本区户籍、父(母)未持有城区住房房产证,但在城区有该类房产(其名下须有一年以上水电费发票),同时持有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并仍在经营,且具有该商店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或与城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该企事业单位缴纳的缴纳养老保险的适龄儿童,到父(母)营业执照或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申请报名。其父(母)亲的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可从2015年5月1日算起,须连续缴纳。

  此部分适龄儿童2015年采用上述过渡办法执行,在7月16日申请报名。2016年起取消这一过渡办法,如计划在城区公办小学申请照顾就近入学须参照第四批招生条件执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有哪些条件?

  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富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富阳已取得暂住证并在富阳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富阳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富阳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的,可以在富阳申请就学。

  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城区经商的外来务工创业人员(非富阳户籍)的适龄子女,凡符合《富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借读条件者,可于7月初持相关材料到富春四小东山校区申请报名,经审核后安排到秋丰、东山两个校区就读。初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富春八小何时能正常招生?学区划分何时公布?

  答:目前,富春八小主体工程已结顶,计划于2015年9月1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学区调整涉及面很广,是一个系统工程。2015年上半年将结合生源基础、教育布局等因素对城区小学学区作调整,并将于今年4月左右向社会公布。

 

今后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有无可能发生变化?

  答: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等国家政策调整,现行招生制度将会有相应变化。今后将根据形势发展和上级文件精神等因素决定是否调整和怎样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