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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富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公告
2012-04-05 来源::富阳市文创办
为加快推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现打造全国文化创意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目标,根据杭州、富阳两级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12年度富阳市文化创意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范围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包括文化艺术类,设计服务类,影视传媒类,信息服务类,咨询策划类,时尚消费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类,教育、卫生、体育类等九大类别的项目。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能提升我市文化创意产业水平,引领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2、申报单位在富阳市国税局、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税收缴入市级国库;
3、申报项目要求为单位自筹资金兴办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项目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
4、项目已经审批单位批准实施并投入资金,申报单位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未有因违规违法经营而遭受处罚的记录,申请贴息的项目还贷及时;
5、项目一般为当年度开始实施,在当年或次年完成,部分重大项目可延期为三年;
6、对已接受其他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进行扶持;
7、对上年度已有项目立项且项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本次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项目。
二、扶持重点
本年度文化创意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为:
(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设计服务业:以先进装备制造设计、服装设计、包装设计、模型设计等为重点的工业设计业,以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园艺设计与城市色彩设计等为重点的建筑景观设计业及广告业;
(3)信息服务业(包含动漫):指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业等;动漫制作、网络游戏等数字娱乐类相关行业。
(4)现代传媒业:指以内容和技术更新为特征的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等;
(5)艺术品业:指绘画、书法、雕塑、篆刻、工艺美术等造型艺术业;
(6)文化休闲旅游业:以人文资源为内涵的休闲旅游业(含体育、卫生、文化演艺等行业);
(7)文化会展业:文化类会展或富有文化创意内容的会展及活动。
(8)教育培训业:除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以外的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及其他教育业等;
以上各重点行业包含的具体类别详见《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八大重点行业统计分类>的通知》(市文创委[2008]1号)。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采取书面申报、电子备案的方式,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上报市文创办三份,初审单位留存一份),每份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项目初审表、附件材料、辅助材料并装订成册。在书面申报同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和PPT介绍以及有关项目介绍的影像资料。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留。
(1)申报表、项目初审表:请从富阳文创网(www.fyci.gov.cn)网站下载栏下载,用计算机按要求填写后用A4纸格式打印。
(2)附件材料:必须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需前置审批的项目)等材料,以上材料均可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辅助材料:可以包括单位决策层关于该项目的决议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意见、企业上年度纳税及社保情况证明等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可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初审。企业申报项目由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进行初审,申报项目通过初审后,由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盖章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不受理项目单位直接上报未经初审的项目。乡镇街道、市级单位申报的项目直接上报到市文创办。
3、受理方式。
受理单位:富阳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报送地址:富阳市桂花路17号外贸大厦10楼(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23251166 联系人:章圣华 叶 晶
电子邮箱:fywhcy@126.com
受理期限:即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截止。
四、立项程序
(一)择优选送杭州市级文创项目。
本次申报根据杭州、富阳两级文化创意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征集工作要求,按照“同步申报、择优选送”思路,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后,由市文创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提出选送申报杭州市级文创项目方案,经市文创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后上报杭州市文创办争取立项扶持。
扶持项目确定后,市文办统一组织项目单位办理相关拨款手续,并在下一年度列入配套预算,同时对已立项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管。
(二)确定富阳市级文创扶持项目。
对已选送杭州而未列入杭州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为富阳市级初选项目,由市文创办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审、提出项目立项方案,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行政决策、报市文创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本年度扶持项目。
扶持项目确定后,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创办、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市文创办与项目单位签订扶持合同,下拨扶持资金,并对已立项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管。
(三)扶持方式:正式立项项目主要通过奖励、资助、贴息三种方式进行扶持。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均可在富阳市文化创意产业网(www.fyci.gov.cn)网站中查看。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
1、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
2、富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初审表
3、乡镇街道文创产业分管领导联系表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范围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包括文化艺术类,设计服务类,影视传媒类,信息服务类,咨询策划类,时尚消费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类,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类,教育、卫生、体育类等九大类别的项目。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能提升我市文化创意产业水平,引领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2、申报单位在富阳市国税局、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税收缴入市级国库;
3、申报项目要求为单位自筹资金兴办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项目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
4、项目已经审批单位批准实施并投入资金,申报单位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未有因违规违法经营而遭受处罚的记录,申请贴息的项目还贷及时;
5、项目一般为当年度开始实施,在当年或次年完成,部分重大项目可延期为三年;
6、对已接受其他市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进行扶持;
7、对上年度已有项目立项且项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本次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项目。
二、扶持重点
本年度文化创意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为:
(1)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设计服务业:以先进装备制造设计、服装设计、包装设计、模型设计等为重点的工业设计业,以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园艺设计与城市色彩设计等为重点的建筑景观设计业及广告业;
(3)信息服务业(包含动漫):指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业等;动漫制作、网络游戏等数字娱乐类相关行业。
(4)现代传媒业:指以内容和技术更新为特征的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业等;
(5)艺术品业:指绘画、书法、雕塑、篆刻、工艺美术等造型艺术业;
(6)文化休闲旅游业:以人文资源为内涵的休闲旅游业(含体育、卫生、文化演艺等行业);
(7)文化会展业:文化类会展或富有文化创意内容的会展及活动。
(8)教育培训业:除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以外的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及其他教育业等;
以上各重点行业包含的具体类别详见《关于印发<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八大重点行业统计分类>的通知》(市文创委[2008]1号)。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采取书面申报、电子备案的方式,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上报市文创办三份,初审单位留存一份),每份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项目初审表、附件材料、辅助材料并装订成册。在书面申报同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和PPT介绍以及有关项目介绍的影像资料。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保存请自留。
(1)申报表、项目初审表:请从富阳文创网(www.fyci.gov.cn)网站下载栏下载,用计算机按要求填写后用A4纸格式打印。
(2)附件材料:必须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文件(需前置审批的项目)等材料,以上材料均可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辅助材料:可以包括单位决策层关于该项目的决议文件、项目可行性报告、专家论证意见、企业上年度纳税及社保情况证明等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可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初审。企业申报项目由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进行初审,申报项目通过初审后,由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盖章并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不受理项目单位直接上报未经初审的项目。乡镇街道、市级单位申报的项目直接上报到市文创办。
3、受理方式。
受理单位:富阳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报送地址:富阳市桂花路17号外贸大厦10楼(产业发展科)
咨询电话:23251166 联系人:章圣华 叶 晶
电子邮箱:fywhcy@126.com
受理期限:即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截止。
四、立项程序
(一)择优选送杭州市级文创项目。
本次申报根据杭州、富阳两级文化创意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征集工作要求,按照“同步申报、择优选送”思路,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后,由市文创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提出选送申报杭州市级文创项目方案,经市文创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后上报杭州市文创办争取立项扶持。
扶持项目确定后,市文办统一组织项目单位办理相关拨款手续,并在下一年度列入配套预算,同时对已立项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管。
(二)确定富阳市级文创扶持项目。
对已选送杭州而未列入杭州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为富阳市级初选项目,由市文创办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评审、提出项目立项方案,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行政决策、报市文创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本年度扶持项目。
扶持项目确定后,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创办、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市文创办与项目单位签订扶持合同,下拨扶持资金,并对已立项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管。
(三)扶持方式:正式立项项目主要通过奖励、资助、贴息三种方式进行扶持。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均可在富阳市文化创意产业网(www.fyci.gov.cn)网站中查看。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
1、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
2、富阳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初审表
3、乡镇街道文创产业分管领导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