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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理好纳税人的财


2015-08-27 来源:

8月10日,《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明确市级各单位公款存放必须公开招标。8月25日,富阳首次举行3亿元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

 

在此之前,大约很少人会注意到公款存放这一腐败高风险领域。公有资金往往是各银行纷纷争抢的“大蛋糕”。过去,只要单位和银行相互“瞧对眼”,私下达成一致意见就行了。这其中,就暗藏了利益输送甚至贪腐。

 

公开招标,抓住了公款存储利益输送的牛鼻子。公开竞标、阳光操作,有效改变过去由权力、关系、人情等因素作决定的状况,有效预防权力寻租行为,化解廉政风险。

 

但是,再好的制度,“落实才是硬道理”。实现“公款竞争性存放”的重中之重是科学公正的竞标机制和动态调整的监管机制。

 

富阳首次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中,竞标指标包括了定期存款年利率、社会责任年贡献率、政府综合评价和配合政府在企业“二链”风险处置情况、经济发展贡献等考核指标。这一竞标机制基本可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但窃以为,还应对银行建立动态评价机制,以常态化量化考核解决公款存放谋利问题。

 

在合同有效期内,加强公款存放的监督管理。成立由财政、审计、金融办、银监办等部门组成的财政性资金评价激励考核工作小组,建立百分制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和财政性资金存放的评价激励机制,中标银行对地方财政贡献度、对地方经济和政府工作支持度,以及财政性资金存放绩效,实行动态评价,以“一年一评”来倒逼银行提升服务、规范管理,促进资金保值增值。评价考核等情况应定期在各银行间通报,提高透明度。尤其是出现资金调整时,确保共商共议,强化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制度管事、制度管人、制度控风险”,加强财政性资金的监管与安全运作,不仅关系到廉政风险防控,更关系到政府治理能力的高低。政府要当好人民的管家,首要理好纳税人的财,要节流更要开源,要安全更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