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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940元/年


2015-12-11 来源:

富阳还有没有“贫困”人口?如果贫困,可以得到哪些帮扶措施?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12月9日晚,省市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扶贫开发工作作出部署。会后,区委书记姜军也提出要求,打赢扶贫攻坚战,决不把贫困带入“十三五”。

 

贫困标准:国家为2300元,省级为4600元

 

贫困和富裕是一个相对概念。比如上世纪90年代,一户家庭有一万元存款就非常了不起了,被称为“万元户”;如今,“一万元”已远远不能满足人们对富裕生活的追求。同理,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人们对于贫困的理解也不一样。我们这里说的贫困其实应该加上“绝对”两个字,而“绝对贫困”是有标准的。

 

中国目前划定的贫困标准为年收入2300元。浙江省贫困标准刚好是国家标准的两倍,即年收入4600元。此外,浙江还有一个低收入农户收入地方标准,为5500元。

 

2014年,富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840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954元。当然,我们常说,对个体而言,平均没有意义。

 

那么,富阳“贫困”情况如何?据介绍,2014年底富阳共有低收入农户11984户、28191人。对于低收入农户,富阳有低保、残保、医保、临时救助、春风行动、教育扶贫、党员帮扶结对、产业扶持等帮扶举措。在这一万多户低收入农户中,列入五保户有168户168人,低保户4250户9016人,2012年底统计的原低收入农户5301户13244人,列入残保、经营主体带动的其他低收入农户2265户5763人。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940元/年

 

对于低保户,由财政兜底给予最低生活保障。2015年9月以前,富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每人每月424元。今年撤市设区后,富阳按照“一年启动、两年实施、三年融合”的一体化发展部署,突出低收入农户增收主题,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着力解决辖区内一万多户低收入农户的民生改善问题。根据富阳财政兜底政策,2015年9月1日起,富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提标至495元每人每月,列入低保户的低收入农户达到5940元的财政兜底标准。到2017年,富阳与杭州主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接轨。

 

“按照这一政策,富阳已消除‘4600’现象 。”区委农办有关负责人说,但不排除因农户家庭特殊原因(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跌入“4600”以下。接下来,富阳将开展低收入农户调查工作,逐户摸清情况,如果发现有“4600”以下的情况,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区民政局按照“应保尽保”落实解决;区财政局确保各类扶贫补助资金尽早到位,彻底消除“4600”,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在做好低保政策兜底的基础上,富阳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农户扶持力度,坚持开发式帮扶和救助式帮扶两手抓,采取产业帮扶、教育帮扶、技能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着力帮扶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全面构建低收入农户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全方位增长机制,力争每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增幅在15%以上,高于全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确保到2020年所有低收入农户全面进入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