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委办局
我区基本实现灵活就业者社保费纳入地税征收
2016-01-05 来源:
我区从2015年12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地税委托银行征收,目前首月费款已顺利入库。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的相关规定及上级部门要求,为了保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社保征收顺利过渡到由地税征收,在不影响缴费人员的权益的基础上,我局与社保、财政、银行等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并在局内部各相关科室的积极配合下,最终确定在不改变缴费人当前缴费模式的前提下,由原先的社保委托银行代征改由地税委托银行代征,即由社保部门产生应缴数,银行根据社保发送的数据从缴费人账户中扣款后,于当月23日前解缴入库,并将扣款明细信息同时发送至地税和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征收主体的改变标志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正式由地税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