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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机关党员干部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


2016-02-03 来源:

2月2日,区直机关工委下发《关于2016年春节期间机关党员干部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区级机关各单位带头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好《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齐心协力打赢“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首场硬仗,过一个平安清新、欢乐祥和的春节。

 

《通知》指出,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主城区和其他禁放区域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引导亲属严格遵守相关禁放规定,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在市民中作身体力行、遵纪守法的表率。

 

《通知》指出,要带头移风易俗,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造成的污染和对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通知》指出,要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踊跃参与社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此前,《2016年春节期间富阳区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通知》已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