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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推创新举措
2016-03-18 来源:
为方便企业办事,区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将采取提前介入的方法,在建设单位完成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后,与企业联合组织专家审查,把原来对职业病预评价的二次审查合并为一次性审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在编制职业病预评价报告时,安监部门必须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报告编制单位将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安监部门审批。之后,安监部门将再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核发最终意见书。